山西:“新三减”政策实施一年 企业减负17.92亿元
阅读 236  ·  发布日期 2017-06-22

  19日,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消息,我省实施政府还贷高速公路 “新三减”政策一年以来,已为企业减负17.92亿元。

  为促进货运企业发展,降低公路运输成本,山西省交通运输部门从2016年5月20日起,对通行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货车通行费实行 “新三减”大幅优惠政策,对所有货车给予现行收费标准12%的优惠,继续对运输大件不可解体的货车给予道路补偿费最高征收系数由16倍降至4倍的优惠政策;对办理并使用本省ETC卡交费的货车享受现行收费标准20%的优惠,在通行集中连片贫困区11条高速公路和5条环城高速公路时,享受现行收费标准50%的优惠。截至2017年5月19日,优惠政策执行一年来,累计为货运物流企业减负17.92亿元,并获得了“多赢”的效果。

  这一优惠政策受到了经营业户的认可和欢迎,货车ETC用户大幅增长,一年来新增ETC用户11.48万户,较优惠前两年累计发展用户2万户增长了474%,目前ETC用户已累计充值18.77亿元。

  优惠期间,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货车通行量保持增长态势,通行费同比增长了48.9%,其中,集中连片特困区11条高速公路和5条环城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同比增长了197.4%。记者 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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