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不敷出”省份 将不得新建收费高速公路
阅读 547  ·  发布日期 2018-12-21

建设高速公路,既要量需而行,也要量力而行。

交通运输部网站昨天公布《公路法修正案(草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农村公路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收费公路新规要求,车辆通行费收入无法满足债务利息和养护管理支出需求的省份,将不得新建收费高速公路。

对此,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所产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李玉涛向上证报记者表示,这次一法两条例的修改,力求适应未来发展需求,综合考虑了道路建设和养护等现实需要,并明确了“推行不停车收费”等技术方向。

根据2017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5130.2亿元,通行费收支缺口4026.5亿元。

“收支缺口这么大,就更需要从供需两个方面来理解‘用路者付费’原则,来规划和建设高速公路,审视发展的节奏和速度。”李玉涛说。

这次法规修订还综合考虑了道路建设和养护等现实需要,如明确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限应当按照覆盖债务还本付息需求的原则合理设置,经营性公路项目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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