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长: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公平
阅读 264  ·  发布日期 2015-03-06

央广网北京3月6日消息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今天上午10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副部长刘昆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在记者问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政策是否会有改变时,楼继伟部长表示,总体来说我们的个人所得税面临不合理的问题,但简单的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并不公平。

事实+

个税起征点争议焦点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是大多数国家普遍开征的税种之一。我国自1980年9月颁布施行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确定个税起征点为800元;2006年1月和2008年3月,个税起征点相继调整至1600元和2000元;2011年9月,个税起征点再次调整至3500元。而近几年,国民收入水平和物价又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个税改革转型成为趋势。

个税起征点是老生常谈的问题,在全国两会上也不例外,当然两会发声代表了资政建言的价值取向,承载了民意诉求。个税被称为“工薪税”有两层含义,一是征缴范围的狭窄,个人所得税应税的主体大多是那些可以以固定工资按期发放的群体,谁都知道这些并不是有钱人,尤其不是那些真正的富裕阶层,并不符合普适公平的原则;二是起征点低,目前3500元的绝对值,不仅是“坐低”了应税的收入水平,事实上也未考虑到不同群体的家庭支出负担,让绝大部分工薪阶层都有“劫穷”的灼痛感。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方案提出,个税的改革是把分项征收改成综合所得税。通俗地解释,就是把每个家庭所有的收入综合计算,同时考虑支出,包括基本支出,也就是有没有赡养、抚养方面的负担,有没有再教育的需求,有没有住房贷款的按揭等,都可以抵扣。(腾讯新闻综合江西日报、兰州晨报 (微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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