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阅读 70  ·  发布日期 2016-05-02

记者王晓红王晶晶报道:4月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金融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年善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申纪兰、张振芳、李进军、桂正平、崔建泰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玉圣,副市长陈鹏飞列席会议。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曾贵列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玉圣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全市金融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副市长陈鹏飞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李建鸣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长治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曾贵分别作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提请报告。

    与会人员围绕上述报告和议题分组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李年善向被任命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李年善指出,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对于长治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是未来五年我市发展的宏伟蓝图,是今后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要高度重视,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总结“十二五”期间所取得的成果,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政策导向,科学确定发展目标,既要体现前瞻性又要具有可操作性。要创新为先,把“五大发展”理念贯穿纲要编制的始终。要突出项目支撑,在供给侧改革上精准发力,在升级传统产业上谋划项目;在推进新兴产业倍增行动上精准发力,着力培育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在推进服务业提速行动上精准发力,着力提升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在推进上党城镇群建设上精准发力,着力打造成为全国特色城市。

    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和金融振兴,李年善要求,今后要加大支持力度,破解发展难题,推动民营经济、金融振兴率先突破。要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推进民营经济项目的健康发展;要着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新型融资模式、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全力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社会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进卯,原副主任王忠义、师义昌应邀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处以上干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市金融办、市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治中心支行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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